入职公司只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只和我签了劳务合同,我不太清楚这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担心这份合同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社保缴纳、福利待遇等方面。想知道这种只签劳务合同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具体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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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公司只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一般适用于临时性、短期性的工作,比如兼职、承揽特定工作任务等。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工作,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如果公司和员工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只签劳务合同是违法的。比如,员工在公司长期、稳定地工作,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为了规避责任,比如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减少劳动纠纷等,而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这种行为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然而,如果双方之间确实是劳务关系,例如公司请人完成一项特定的设计任务,完成任务后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那么签订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 总之,判断入职公司只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双方实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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