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只签一份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只准备了一份合同,签完后就收走了,我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我想知道这种只签一份劳动合同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会不会对我之后的权益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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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只签一份虽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效力方面来说,只要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比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这意味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然而,从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来讲,《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使得双方都能清楚了解合同的内容,以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行事。如果用人单位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且未交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交付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合同只签一份在效力上可能是有效的,但不符合法律关于合同文本持有份数的规定,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持有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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