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协议?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好像没有提签劳动协议的事,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有保障。想知道试用期到底要不要签劳动协议,不签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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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所谓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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