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定吗?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因一些事被羁押了一段时间,结果公司直接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符合规定吗?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情况,想了解一下在羁押期间公司到底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展开


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符合规定。首先,要明白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它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并非解除。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只有当劳动者出现特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特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在羁押期间,仅仅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不等同于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只有当劳动者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