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过了从犯还在取保,这种情况合理吗?
我是一起案件里的从犯,现在主犯已经判完了,可我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主犯判完了从犯还在取保是否合理,之后我的情况会怎样发展,我该做些什么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主犯判过了从犯还在取保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是有其自身规律和节奏的。主犯和从犯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不同,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情况也存在差异。对于从犯,司法机关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全面收集、审查与从犯相关的证据,以准确认定从犯的犯罪情节和责任。 从犯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之后,司法机关会继续推进对从犯案件的处理。如果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依法移送起诉并进行审判。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