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精神病,老公要和我离婚还要求我赔偿,这合理吗?
我患有精神病,老公最近要跟我离婚,还说让我给他赔偿。我不太明白,我这种情况真的需要赔偿他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我心里很没底,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展开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老公要求有精神病的一方进行赔偿是否合理,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有精神病的一方存在上述这些法定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老公)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比如有精神病的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给老公造成了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老公要求赔偿就是有法律依据的。 然而,如果有精神病的一方并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仅仅因为患有精神病,老公就要求赔偿,通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精神病本身并不是法定的赔偿事由。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更多的可能会涉及到对患病方生活方面的适当安排。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如果因为精神病导致生活困难,可能更符合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的情形,而非患病方给予对方赔偿。 总之,老公要求有精神病的一方赔偿是否合理,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损害赔偿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