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到一起的老伴领证后买楼写谁名都一样吗?
我和现在的老伴是后来走到一起的,领证之后我们打算买套楼。我有点担心写谁的名字会不会有很大区别,毕竟涉及到以后的权益问题。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我们这种后到一起领证后买楼的情况,写谁的名字是不是都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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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后到一起的老伴领证后买楼,写谁的名字并非都一样,这里面涉及到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权益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领证后购买的楼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从法律本质上来说,另一方也享有相应的权益。比如夫妻双方用共同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无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然而,写谁的名字也会在一些方面产生不同影响。如果只写一方名字,登记方可能在处理房产时具有一定便利。例如,在没有告知另一方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擅自出售房产的情况。但根据法律规定,若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该房产(即不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产,但可以要求登记方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想要明确房产的归属,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按一定比例分配份额。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可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综上所述,虽然领证后买楼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写谁的名字在实际操作和一些特殊情况下还是存在差异的,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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