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未遂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在探讨打人未遂去法院是否有用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打人未遂”的含义。打人未遂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并且已经开始实施打人的行为,但由于一些外部原因,比如被人拦住、自己突然失去能力等,最终没有成功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去法院是否有用,要分不同情况。 首先,如果是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于打人未遂,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没有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通常不会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打人者的行为情节恶劣,例如携带凶器准备打人等,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去法院可能会有一定作用,法院会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定是否要对打人者进行刑事处罚。 其次,如果是想让打人者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打人未遂没有实际造成身体伤害,但如果因为对方的打人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比如让受害者受到惊吓、产生心理阴影等,受害者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此时去法院起诉,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打人未遂行为遭受了精神损害,法院就可能会支持受害者的诉求,判决打人者给予一定的赔偿。 另外,即使打人未遂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也不构成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者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打人未遂去法院是否有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者的诉求来判断。无论如何,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等,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