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岗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现在的公司干得好好的,结果公司突然要给我转岗。我就想了解下,公司给员工转岗的时候,需不需要先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呢?我担心解除合同后我的权益会受到影响,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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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里一般会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重要信息。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转岗,那么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新的岗位和工作内容。比如,双方签订一份书面的变更协议,对岗位、工资、工作地点等相关事项重新约定,这样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部分内容发生了改变。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法就转岗事宜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转岗,劳动者不接受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因为某些法定情形(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需要给劳动者转岗,但又不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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