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制度吗?

我不太理解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司法制度之间的关系。想知道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不是属于司法制度的范畴呢?它和普通的司法制度有啥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司法改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是一项单纯孤立的制度,而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司法制度的概念。司法制度是指国家体系中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它包含了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而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为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而进行的一系列系统性改革举措。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都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其改革的核心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司法权的公正行使。通过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配套措施,优化司法权力配置,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从本质上来说,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对现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需求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它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司法行政化、权责不清晰等,进一步提升司法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因此,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与其他司法制度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司法制度体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