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的工资还没发该怎么办?


当遇到四个月工资都还没发的情况,这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这种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当遇到工资被拖欠时,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直接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并要求其给出明确的支付时间。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当遇到四个月工资未发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