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乐园玩耍脚骨头摔断了,儿童乐园是否要负责任?


在儿童乐园玩耍时孩子脚骨头摔断了,儿童乐园是否要负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法律概念——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儿童乐园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对在乐园内玩耍的儿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包含多个方面。一方面是硬件设施的安全性。比如儿童乐园的游乐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游乐设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像螺丝松动、部件损坏等,导致孩子摔倒骨折,那么儿童乐园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某儿童乐园的滑梯扶手松动,孩子在下滑过程中因为扶手松动而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乐园就要负责。 另一方面是软件管理的安全性。儿童乐园需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指导和保护。如果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或者在孩子发生危险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儿童乐园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比如,孩子在攀爬设施上做出危险动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孩子摔下骨折,乐园就难辞其咎。 然而,如果儿童乐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孩子受伤是由于自身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儿童乐园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甚至可能不承担责任。比如孩子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玩耍导致受伤,这种情况下孩子自身的过错较大。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通常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的监控视频、游乐设施的检查记录、证人证言等,来确定儿童乐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判断儿童乐园是否要对孩子受伤负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