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多人围殴把他们都打死了算自卫吗?
我之前在外面和人起了冲突,对方直接叫了好几个人来围殴我。当时情况很危急,我反抗的时候不小心把他们都打死了。我现在特别慌,也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自卫,会不会被判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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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被多人围殴后将对方都打死是否算自卫,需要明确自卫在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因为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被多人围殴把他们都打死这种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方面,要看围殴行为是否正在进行。只有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进行的反击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如果围殴已经结束,再实施攻击,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另一方面,要看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多人围殴的行为严重危及到你的生命安全,比如使用凶器、手段极其暴力等,那么你采取反击行为将他们打死,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围殴行为本身并没有达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而你把他们都打死了,可能会被认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在量刑时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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