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继承人时还能进行代位继承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有一些遗产要处理。老人有好几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已经先于老人离世了,现在其他法定继承人都在。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已经去世子女的孩子还能不能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呢,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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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继承人时,仍然可能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那么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举个例子,老张有三个孩子,老大、老二和老三。老大先于老张去世,老张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这时,虽然有老二和老三作为法定继承人,但老大的子女,也就是老张的孙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老大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的。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即便存在这些法定继承人,只要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就可以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了特定的继承人,那么就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一般不适用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等。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或子女代替继承的制度。 法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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