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派遣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通过劳务派遣过来的。工作一段时间了,我也没签正式合同,就想知道我这种劳务派遣的情况,到底属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呢?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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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
  • #事实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劳务派遣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我们首先要明白这两个概念。劳务派遣,通俗来讲,就是有个专门的劳务派遣单位,把劳动者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去干活。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呢,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这就表明,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的。 从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来看,一般需要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真正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不属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实际上为用工单位提供了劳动,并且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那么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一直在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用工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正常的劳务派遣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劳务派遣单位不规范操作的特殊情形下,可能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实际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工作证据,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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