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我家的地被征收了,拿到了一笔征地补偿款。可家里老人去世了,家里人对这笔补偿款是否算老人的遗产有争议。有的说算,这样就能按遗产分配;有的说不算。我就想弄清楚,征地补偿款到底是不是遗产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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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范围,我们得先弄明白什么是遗产以及征地补偿款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财产。 征地补偿款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不同部分。 对于土地补偿费,它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这部分补偿款不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户的基本生活,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如果被继承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去世,那么他就不能再获得安置补助,这部分补偿款也就不属于遗产。但如果在方案确定后去世,并且该安置补助费是针对被继承人个人的安置费用,那么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如果这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那么因征收获得的相应补偿款就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综上所述,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征地补偿款是或不是遗产范围,要根据征地补偿款的具体组成部分,结合被继承人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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