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
我打官司请了律师,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最高法有没有规定律师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呢?我现在很关心这个费用到底该谁出,希望得到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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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用遵循“谁请律师谁承担费用”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需要自行支付律师费用。这是因为律师是为聘请方提供专业服务,为聘请方的利益而工作。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争议时,违约方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那么当出现违约情况并通过诉讼解决时,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这就好比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里面写明了要是一方违约,得给另一方请律师的钱,那么违约的人就得按照约定来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件里,胜诉方的合理律师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
还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 应当适当分担。
所以,最高法并没有统一规定所有案件的律师费都由败诉方承担,而是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律师费才会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