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探讨出租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违法建筑的概念。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建造手续的房屋。 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指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那么,涉及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出租违建房屋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虽然合同无效,但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权益就完全不受任何保护。当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房东如果有损失,也可以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要求租客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在租赁期间,违建房屋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租客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装修费用、搬迁费用等,也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房东作为违建房屋的提供者,通常存在较大过错,但如果租客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是违建而仍然签订合同,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出租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通常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的权益会根据法律规定按照过错原则进行处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当尽量确保租赁的房屋是合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