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听音乐是否构成侵权?


直播听音乐有可能构成侵权。 首先,要明白表演权这个概念。表演权就是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现场表演比如演奏乐曲、上演剧本等;机械表演就像卡拉OK和舞厅播放音乐等 。在直播中听音乐,如果没有经过音乐作品词曲作者许可,就属于未经授权公开播送作品表演的行为,很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表演权的定义;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不过,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或是“法定许可”的情况,就可以避免法律责任。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在直播场景下,直播往往带有一定公开性和商业性质,很难符合这种纯粹个人的合理使用情形。像一些主播直播时播放音乐收到打赏,存在盈利性,这种情况就容易构成侵权。 另外,主播要是使用音乐时没有标明作者和歌曲名字,还可能侵犯到原作者的署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总之,直播听音乐在未经许可且不符合免责情形下是有侵权风险的。主播若需要使用他人音乐,应尽量事先取得版权人的许可,避免法律风险。如果不确定,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相关概念: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含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 合理使用: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 法定许可: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