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了结婚证后其中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欠债?

我刚和对象领了证,最近对方背着我借了一笔钱。我不知道这钱用在哪了,也担心以后要一起还。我就想问问,领了结婚证后,一方借的钱算我们两人的共同欠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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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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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判断领了结婚证后其中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欠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为了夫妻两人一起的生活、事业等方面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的,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表示认可,那么这肯定是共同欠债。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等,那也属于共同债务。然而,如果一方借款金额很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借了几十万去投资,但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参与,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其实是知道并同意的,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所以,领了结婚证后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共同欠债,关键要看借款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借款用途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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