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期间一方借款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对方借了一笔钱,我并不知情。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义务。所以想问问,在婚姻期间一方借的钱,另一方需不需要共同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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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判断一方借款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这笔钱是为了夫妻两人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支付家庭的水电费、购买生活用品、孩子的教育费用等,那么这笔借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因为这些开销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是夫妻共同受益的。 然而,如果借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去投资一个风险很高的项目,并且这个项目并没有给家庭带来任何收益,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另一方还是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如果借款时夫妻双方共同签了字,或者一方事后对这笔借款进行了追认,比如在借条上补签字、明确表示愿意一起还钱等,那么毫无疑问,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所以,婚姻期间一方借款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关键要看借款的用途、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等因素。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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