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中生有算不算是诽谤?

我遇到件烦心事,有人在外面到处说我的坏话,那些事完全是无中生有,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无中生有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是诽谤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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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无中生有是否算诽谤,首先得清楚诽谤的定义。诽谤指的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这里面包含几个关键要素,一是故意为之,也就是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去传播;二是有捏造事实的动作,即原本不存在的事情被编造出来;三是进行了散布,让其他人知道了这些虚假内容;四是造成了贬损他人人格、破坏名誉的后果。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所以,如果无中生有的行为符合上述诽谤的构成要件,那么它就属于诽谤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提到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无中生有的诽谤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他人无中生有诽谤自己的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若沟通无果,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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