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赡养纠纷立案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案由是赡养费纠纷或者变更赡养关系纠纷;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变更赡养费数额等;阐述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事实经过,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并写明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此外,要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且起诉状要记明相关事项 。 其次是身份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告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等。如果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话,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然后是能证明存在赡养关系的材料,像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等,以此来确定双方之间确实存在赡养与被赡养的法律关系。 关于经济收入方面的证明也很重要。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要是要求变更费用数额,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也需要提供,这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情况。 另外,还需要提供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用来支撑自己的诉求。以及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 相关概念: 起诉状: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用来表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依据等。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的书面文件。 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委托,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