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只有一方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啥问题,这房子算不算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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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判断婚内房产虽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工作赚钱,用这些收入购买了房产,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本质上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所以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很可能就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所以,婚内房产只有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实际的出资情况、有无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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