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给一方是否有效?
我和伴侣结婚后,想把婚内的一部分财产公证给对方。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会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公证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效力,所以想了解一下婚内财产公证给一方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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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公证给一方通常是有效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理解婚内财产公证的概念。婚内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并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一种法律行为。它的目的是明确夫妻双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说明,夫妻之间是可以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的。而财产公证,其实就是对这种约定进行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只要该公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公证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一旦完成了婚内财产公证给一方,在法律上就会认可这种财产归属的约定,双方都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相关财产。比如,如果双方约定将一套婚内购买的房产公证给一方,那么在法律上这套房产就归公证指定的一方所有。即使日后双方离婚,另一方也不能再对该房产主张权利。所以,婚内财产公证给一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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