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可以另行起诉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理离婚,目前离婚的事情进展得差不多了,但财产分割这一块我们一直谈不拢。我想先把婚离了,之后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不知道在法律上离完婚后能不能就财产分割另行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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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可以另行起诉的。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在离婚诉讼中,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财产情况复杂、证据不充分等)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后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例如,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但是当时没有足够的证据,在离婚后取得了相关证据,就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被隐藏的财产。另外,如果离婚时有些财产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涉及到,比如当时某些财产的权属还不明确,离婚后权属明确了,也可以另行起诉分割。 不过,另行起诉财产分割也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有另行起诉财产分割的需求,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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