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是有可能起诉分割财产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时,有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处理,那么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就这部分未处理的财产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例如,离婚时双方都不知道某笔存款的存在,离婚后发现了,就可以起诉分割这笔存款。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比如,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大额存款,那么可以在发现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另外,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导致财产分割不公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