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三年还能不能起诉分割财产?
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三年了,当时有些财产没分割。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多久还能起诉分割财产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是否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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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三年是否还能起诉分割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后财产分割”在法律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三年内你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你财产权益的行为,那么你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比如,离婚后你偶然得知前夫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存款,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在发现后的三年内起诉。 其次,如果是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你发现有漏分财产的情况,随时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例如,离婚时因为疏忽,有一套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没有进行分割,那么不管离婚过去多少年,你发现后都能起诉分割。 最后,如果是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之后一方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超过一年的话,法院一般就不会支持反悔的诉求了。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协议,再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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