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介绍服务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开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属于企业性质。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不太清楚婚姻介绍服务这一块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是不是能免征企业所得税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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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姻介绍服务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依据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税收政策里,会针对不同的行业、业务类型设置相应的税收优惠,比如减免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但婚姻介绍服务本身并没有直接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一般来说,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如果婚姻介绍机构属于非营利组织,并且其收入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的范围,那么有可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比如,该机构的收入用于与该组织宗旨相符的事业发展,且不向出资人、成员分配利润等。 然而,如果婚姻介绍机构是营利性企业,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企业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经营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适用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企业可以关注其他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小型微利企业如果符合条件,可能享受较低的税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总之,婚姻介绍服务企业要依据自身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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