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函是调解中心发的吗?
我收到了一份调解函,不太确定它的来源。想问下,调解函一般是由调解中心发出来的吗?还是其他机构也能发?我想搞清楚这个调解函的正规性,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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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函是一种用于启动或推进调解程序的书面文件。它的发出主体并不局限于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是专门处理各类纠纷调解的机构,通常具备专业的调解员和完善的调解程序。当当事人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或者调解中心主动介入某些纠纷时,调解中心是可以发出调解函的。调解中心发出的调解函,会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的事项、时间、地点等信息,旨在促成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除了调解中心外,其他一些机构也可能发出调解函。比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于一些适合调解的案件,法院会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函,建议双方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这为法院发出调解函并组织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外,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处理其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时,也可能发出调解函来组织调解工作。这些组织熟悉行业特点和相关规则,能够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推动纠纷的解决。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调解函就一定是调解中心发的,要根据具体的内容和盖章主体来判断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