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是否属于医疗纠纷?
我去医院看病后感觉治疗效果 不好,怀疑医院有责任。我不太清楚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纠纷是不是一回事,想知道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样我才能确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走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还是针对医疗损害责任去维权。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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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纠纷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医疗纠纷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行为、结果及其相关责任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只要医患之间对医疗活动存在不同意见、发生了争执,都可以称之为医疗纠纷。比如患者认为医生态度不好、收费不合理等情况引发的争议,都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
而医疗损害责任是一个相对具体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构成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过错;二是患者有实际的人身损害结果;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第七章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在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所以,医疗损害责任可以说是医疗纠纷中的一部分,当医疗纠纷涉及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就涉及到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和处理。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医疗纠纷的一种特定情形,但并非所有的医疗纠纷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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