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剐蹭没感觉走了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发生了轻微剐蹭,但当时没感觉到就直接开走了。现在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下轻微剐蹭没感觉走了到底算不算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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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轻微剐蹭没感觉走了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发生事故后,为了躲开责任承担而逃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剐蹭事故,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认定是否“没感觉”并不容易。交警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轻微剐蹭的程度、声音大小等。要是剐蹭比较严重,声音明显,通常会认为驾驶人应该能察觉到。还有车辆的行驶状态,驾驶人在经过剐蹭地点后的表现,是否有异常加速、躲避监控等行为。另外,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也能帮助交警还原事故经过,判断驾驶人是否存在逃逸故意。 如果真的是没感觉而驶离现场,驾驶人在得知情况后,应尽快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承担应有的责任,这样更有利于澄清事实,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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