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属于医疗差错还是医疗事故呢?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误诊了,导致我病情延误还多花了钱。我想知道这种误诊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医疗差错还是医疗事故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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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误诊究竟属于医疗差错还是医疗事故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医疗差错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存在诊疗护理过失,但这种过失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而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误诊并不一定就属于医疗事故。判断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键在于误诊是否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如果误诊没有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害,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医疗差错。比如,医生初步诊断错误,但很快就纠正了诊断,没有影响患者的治疗和健康,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医疗差错。 然而,如果误诊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且这种损害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造成的,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例如,医生由于疏忽大意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误诊,使患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当遇到误诊情况时,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协商不成,患者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此外,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总之,误诊到底属于医疗差错还是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患者在遭遇误诊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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