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房子是否算婚前个人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然后一直在还房贷。现在结婚了,这房子还是继续用我的工资还房贷。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有房贷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婚前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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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有房贷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定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明在婚前付了房子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用家庭收入还房贷。那么房子整体算小明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的钱以及这部分还贷对应的房子增值,妻子是有份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对这部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将房贷全部还清,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毫无疑问,该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其在婚前就已经通过自己的资金完整地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没有资金上的关联。例如,小张在婚前自己全款还清了房贷,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之后结婚,这套房子也完全属于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虽然是婚前购买有房贷的房子,但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协议来,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再单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有房贷的房子是否算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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