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时丈母娘算父母吗?
我在办理个税抵扣,不太清楚丈母娘是否能算在父母范畴进行抵扣。我知道赡养老人能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但不确定丈母娘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条件,想问问大家丈母娘在法律规定上能不能当作父母来进行个税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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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丈母娘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不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我们先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的一项优惠政策。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承担了赡养老人的支出,国家允许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定的金额,这样你需要缴纳的个税就会相应减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从规定中可以明确看出,丈母娘并不在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范围内。 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女婿可能也会对丈母娘尽赡养义务,但在个税政策里,只有符合规定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才适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在进行个税抵扣时,丈母娘不能算作父母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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