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直接走算逃逸吗?
我开车和别人发生了碰撞,交警判定我无责,当时我有事就直接走了。后来有人说我这可能算逃逸,我很担心。我想知道,在无责的情况下直接离开现场到底算不算逃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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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责直接走是否算逃逸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构成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从法律依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了定义,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经过交警认定你确实无责,且你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只是因为一些合理的原因(比如突发紧急情况必须马上离开等)而直接离开现场,通常是不算逃逸的。因为逃逸的核心要素是逃避法律责任,既然你本身无责,也就不存在逃避责任的问题。 然而,如果对方或者交警有理由怀疑你有逃避责任的故意,情况就可能不同了。比如,虽然认定你无责,但你没有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没有配合交警进行基本的调查等,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有逃逸嫌疑。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离开现场并非为了逃避责任,例如你有紧急就医、处理突发的家庭变故等合理理由,并且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就诊记录、家人的证明等。所以,即便无责,最好还是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配合交警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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