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一方先离开,另外一方稍后离开算逃逸吗


在交通事故中,事故一方先离开,另一方稍后离开这种情况是否算逃逸,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了事故,为了躲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跑掉的行为。 如果事故一方先离开,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比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害怕担责而直接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这肯定算逃逸。即使另一方稍后离开,但如果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比如是去寻求帮助、报警等合理原因,那就不算逃逸。比如,一方撞车后害怕被追究责任,直接开车跑了,而另一方留在现场查看情况,发现伤者需要紧急救治,跑去附近找医院帮忙,这种情况下后离开的一方不算逃逸。 不过,如果后离开的一方同样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逃逸。而且,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就算没有马上离开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会被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 从法律后果来讲,如果被认定为逃逸,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要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