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记所得税?
我开了家小公司,这个月有一笔营业外收入,不知道这笔钱在税务方面该怎么处理。我不太清楚营业外收入需不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要是需要的话,该怎么计算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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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通常是需要记入所得税计算范围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业务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营业外收入和企业所得税的概念。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比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这里的“其他收入”就涵盖了营业外收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营业外收入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如果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属于这些不征税收入的范畴,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准确区分营业外收入的性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如有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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