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废止了吗?
我平时会做一些旧电器电子产品的买卖生意,之前一直参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来规范经营。最近听同行说这个办法好像废止了,我有点拿不准。想了解下这个办法到底有没有废止呢?要是废止了,我后续生意该按什么规定来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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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已经废止。2023年10月7日,商务部令2023年第3号公布了《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予以废止。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原本是为了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它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的行为、市场秩序、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例如,要求经营者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如实记录产品的相关信息等。 该办法废止后,虽然不再有这部专门的法规来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流通,但并不意味着旧电器电子产品的交易就没有任何约束了。在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流通中,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等。《产品质量法》则要求产品质量应当符合相关标准,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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