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在讨论只签试用合同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双方在这段时间内相互了解、考察,看是否适合正式建立长期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签试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也就是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的相关内容。如果只签订试用合同,实际上就相当于没有试用期,这个试用合同的期限就直接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公司和你只签了一个月的试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一个月的试用合同就视为你们签订了一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公司原本想通过试用合同来考察你是否合适的目的就无法实现了。而且,只签试用合同还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比如,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保险缴纳不规范等问题。如果只签试用合同,劳动者就可能无法享受到正式劳动合同所赋予的各项权益。 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只签试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将试用期的相关内容明确写入合同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