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是否属于违法?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只是口头辞退员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不过,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口头辞退,也可能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公司口头辞退员工不一定违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有合法的解除理由以及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