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雇佣是否算劳动关系?
我之前和一个老板达成了口头雇佣的约定,帮他做一些工作。现在我和他在工资结算上有了纠纷,他不承认我和他有劳动关系。我想知道,我们这种口头雇佣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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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口头雇佣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判断口头雇佣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其安排的工作并获得报酬,即便只是口头约定,也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比如,小王通过口头约定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公司给他安排具体工作任务,规定工作时间,按月给他发工资,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很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只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劳务合作,双方没有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能就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更倾向于劳务关系。比如,老张通过口头协议,一次性帮邻居搬运家具并获得报酬,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口头雇佣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所以,口头雇佣有可能构成劳动关系,但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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