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名下有套房子。现在我和伴侣关系有点紧张,我担心万一以后有问题,父母的房子会不会被算作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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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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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父母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父母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父母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前就已经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不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范畴。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夫妻双方,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根据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该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通过赠与合同将房子过户给夫妻,合同中没有写明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夫妻双方对该房子共同享有权益。 但是,如果父母在过户房子时,明确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房子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立下遗嘱,写明房子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另一方对该房子就没有共有权。 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父母名下的房子,并且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进行的购房行为。 总之,判断父母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子的取得时间、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或继承约定等因素。在处理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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