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要负责任吗?


在探讨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是否要负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则更为严重,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在我国,对于酒驾和醉驾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酒驾者,会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对于明知酒驾仍搭车的搭乘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搭乘人并不对酒驾行为本身承担法律责任,因为酒驾的责任主体是驾驶人。驾驶人作为车辆的操控者,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但是,如果搭乘人在明知驾驶人酒驾的情况下仍选择搭乘,并且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搭乘人的某些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扩大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么搭乘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搭乘人自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搭乘人自身存在过错,可能会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例如,搭乘人明知驾驶人酒驾却未进行劝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搭乘人对自身损害也有一定过错,从而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比例。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同的案件情况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有些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搭乘人是否有劝阻行为、驾驶人的酒驾程度、事故的具体情况等,来判断搭乘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比例。 综上所述,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不一定必然承担责任,但如果其行为对事故有影响,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大家都应该拒绝搭乘酒驾车辆,同时积极劝阻酒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