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书遗嘱交到公证处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我写了一份自书遗嘱,现在想把它交到公证处。但我身体不太好,行动不太方便,所以想问问,把自书遗嘱交到公证处时,必须要我本人亲自去吗,能不能让别人帮我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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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把自书遗嘱交到公证处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自书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它反映了遗嘱人对自己身后财产等事项的安排意愿。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这就明确表明了,遗嘱公证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要求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 把自书遗嘱交到公证处这一行为,其实本质上是申请遗嘱公证的一个步骤。之所以规定需要本人亲自到场,是因为公证机构需要确认这份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况。 如果本人确实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等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也并非没有解决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公证处可以提供上门服务。遗嘱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说明自身情况,公证处会安排公证人员到遗嘱人所在地,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相关事宜。 所以,把自书遗嘱交到公证处是需要本人亲自到场的。若有特殊困难,可申请公证处上门办理。这既保证了遗嘱公证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也充分考虑到了遗嘱人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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