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保险是一买就保的吗?

我买了人身保险,以为买了就能得到保障。最近我出了点事去申请理赔,却被拒赔了。我想知道人身保险难道不是一买就保吗,这里面的规则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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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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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人身保险是否一买就保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然而,人身保险并非一买就保。 从保险合同的订立来看,人身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也就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从购买的那一刻起,所有情况都能获得赔偿。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中会有一些重要的条款影响保险责任的开始和范围。 其中,“等待期”就是一个关键因素。等待期也称为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间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也就是防止“带病投保”。例如,在一些健康险中,等待期可能是30天、60天或90天。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通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可能会退还保费,也可能不退还,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除了等待期,保险合同中还有“除外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这部分内容在保险合同中会以明确的条款列出,常见的除外责任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从事高风险运动时发生的事故;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除外疾病等。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事故是由除外责任中的情况导致的,即使过了等待期,保险人也不会进行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就不会承担保险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对等待期、除外责任等重要内容不了解,导致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发现不能获得赔偿。所以,大家在购买人身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如实告知相关信息,避免在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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