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之前做了假冒商标的事,我有点担心这方面的法律风险。想了解下如果涉及假冒商标罪,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不同的情况量刑标准会有怎样的区别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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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罪准确来说是指假冒注册商标罪,它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单位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单位要交罚金,相关的负责人也要按照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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