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去吗?
我打算办理委托书公证,但最近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公证处。我想知道,办理委托书公证是不是必须本人去呢?要是本人不能去,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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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委托书公证是否需要本人去之前,咱们先来了解一下委托书公证的概念。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来证明这份委托书是你真实意愿的表达,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从这条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委托书公证是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原则上是需要本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本人确实因为一些正当理由无法亲自前往,比如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等,可以与公证处进行沟通。公证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公证员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比如到医院、当事人家中等场所,这样既保证了当事人能够完成公证,又解决了其无法前往公证处的难题。 所以,通常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去,但特殊情况经与公证处协商后,也有解决办法。在遇到不能亲自前往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和公证处取得联系,说明情况,按照他们的指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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