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带手机检讨还需要担保人合理合法吗?

我在学校带手机被发现了,老师让我写检讨,还要求我找担保人,不然就不让我继续上课。我不太理解,带手机写检讨我能接受,但找担保人这要求合理合法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学校有这个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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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学校要求学生因带手机写检讨后还找担保人,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等权利。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并要求违规学生写检讨,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学校行使自主管理的权利。写检讨是一种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教育和警示手段,从这个角度讲,学校的做法有其合理性。 然而,要求学生找担保人则可能存在问题。在法律层面,担保一般是在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学生带手机进学校这一行为并非民事债务行为,学校没有权利将“找担保人”作为学生继续上课的条件。这侵犯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如果学校以未找到担保人为由不让学生上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及其家长可以和学校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学校纠正不合理的做法。若沟通无果,还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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