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否属于行政主体?
我和别人发生了点纠纷,派出所介入处理了。我就有点疑惑,派出所处理事情是代表它自己,还是代表上级部门呢?它是不是行政主体呀?我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儿也能心里有数。
展开


要判断派出所是否为行政主体,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对于派出所而言,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这就表明,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也就是在作出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些行政行为时,派出所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且要对这些行为负责,此时派出所属于行政主体。 然而,如果超出了法律授权的范围,比如作出了超过五百元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派出所就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因为它没有这方面的权力,这时就不能将其视为行政主体。它所实施的行为通常要由其所属的上级公安机关来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派出所是否为行政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它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时,它就是行政主体;超出授权范围,就不能算行政主体。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